甲方:石家庄铁路职业技工学校
乙方:(学生)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校期间及实习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全面负责实施对乙方的教育和管理,提供相应的学习生活条件。
2、负责为乙方注册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发放助学金。
3、教授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考试考核合格的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根据乙方在校表现、考试考核成绩及用人单位需要,在毕业前分期分批安排乙方实习就业。
5、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甲方有权调整授课计划,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可提前安排实习或就业。
6、根据当地物价局规定收取乙方在校期间的各种费用。
7、对乙方在校期间的违纪行为实施惩戒。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努力学习甲方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须达到各专业规定的要求。
2、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学生管理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3、按时足额缴纳学费、杂费等费用。
4、参加人身意外保险,保障合法利益。
5、服从甲方教学计划中所安排的实习活动,遵守实习规则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6、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
三、乙方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甲方不履行实习就业承诺,甲方已经收取的学费等费用不退还。
1、考试、考核不及格经补考仍有两门课程不及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者;
2、因违纪受处分、毕业时仍未解除者;
3、安排工作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者;
4、实习期间违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5、由于身高、视力、辨色力或年龄、身体健康等原因不符合本专业实习就业标准,又不服从学校另行安排适合身体条件的其他岗位者。
四、因甲方原因不能安排乙方就业,甲方退全部学费。
五、本协议自乙方入学之日至就业到岗时有效。
六、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履行协议时,协议自动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保存,共同遵守,未尽未详之事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石家庄铁路职业技工学校(章) 乙方(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工校区地址:新华路592号(新华路与西二环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南)
中专、高中校区地址:北校区石清路兴北街1号
技工校区乘车路线:
1、火车站西广场乘坐9路公交车石铁技校留营站下车即到;
2、石家庄北站乘301路公交车西二环新华路口下车西行300米路南即到;
3、地铁、长途汽车站转乘各公交车线路到学校。
中专高中乘车路线:
1、(1)新百广场北乘322路公交车中海石化站下车即到。
(2)石家庄纪念碑乘115公交车中海石化站下车即到。
2、石家庄各长途汽车站乘坐各线路公交车、转乘以上各路公交车到以上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11 8387 5413
15333291209(微信同号)
办公QQ:512102581/534657601
联系人:张处长
请家长和学生注意:凡是已经向学校其他老师咨询、留下学生有关资料的,继续联系你原咨询的老师,请不要再浪费宝贵时间。